(二)反不正当竞争法体制法
第3条第1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第3条第2款 国务院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协调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
第4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查处的,依照其规定。
《商业银行法》
《保险法》
《证券法》
《政府采购法》
《旅游法》
《电影产业促进法》
《对外贸易法》等
案例:
腾讯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
案情:
2010年春节期间,腾讯强推QQ医生软件,其功能,360安全卫士极其相似,同时联合诺顿推出半年优惠礼包,以此来推广QQ医生。
5月31日,腾讯将QQ医生升级并更名为“QQ电脑管家”,新版软件增加了云查杀木马、清理插件等功能,涵盖了360安全卫士所有主流功能,用户体验与360极其类似。
9月27日,360发布直接针对QQ的“隐私保护器”工具,宣称其能实时监测曝光QQ行为,并提示用户“某聊天软件”在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偷窥用户个人隐私文件和数据,引起了网民对于QQ客户端的担忧和恐慌。
10月14日,针对360隐私保护器曝光QQ偷窥用户隐私事件,腾讯正式宣布起诉360不正当竞争,要求奇虎及其关联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作出赔偿,随后腾讯刊登了《反对360不正当竞争及加强行业自律的联合声明》,要求主管机构对360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进行坚决制止,对360恶意对用户进行恫吓、欺骗的行为进行彻底调查。
11 月3日,腾讯发布公告,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360随即推出了WebQQ的客户端,但腾讯随即关闭WebQQ服务,使客户端失效,事件仍在紧张发展。
11月10日,在工信部等三部委的积极干预下,腾讯与360已经兼容。
2011年4月26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就腾讯起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北京奇虎、奇智软件以及三际无限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兼容。
2011年4月26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就腾讯起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案 作出一审判决:北京奇虎、奇智软件以及三际无限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 三公司停止侵权;三家公司需要在判决生效起30天内在360网站的首页及《法制日报》上公开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2011年9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1)问题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对案例中双方的行为进行分析。
(2)观点
奇虎360公司的行为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多项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在这场战争中,腾讯也并不超然,其行为也存在不合理、不正当之处。
(3)分析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