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济法的宗旨
1、经济法宗旨的界定
(1)宗旨的内涵:是指经济法调整一定范围的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根本性意旨及所要实现的目标,集中体现了经济法的本质。
(2)界定标准
a .具有经济法的部门属性;
b .具有适用上的周延性;
c .具有概念体系上的妥当性;
d .具有界定方式的简练性和科学性。
(3)认识意义:
a .理论意义:有助于经济法许多基本问题的研究和解决,对经济法体系的确立具有重要作用。
b .法制意义:经济立法的法理依据和思想指南;经济法的一般法理,内化为执法者和司法者的法律意识;守法者理解经济法精髓,正确判断自己行为的适法性。
2、经济法宗旨的具体内容
经济法的宗旨,是依法运用国家调制手段,不断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保障经济与社会中普遍公正价值的实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
客观基础:市场机制及其失灵;
工具依赖:国家调制与公权力的体系革新;
价值基础:公正及其观念变迁(结果公正、实质公正、代际公正);
最终定位:从个人利益向社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