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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两宋的对外经济文化交流

 

唐以前对外交流走西北陆路为主,宋代开始重点转为东南水路。这与西北陆路为游牧民族占据有关,也与东南地区经济发展和对外交往中经济内容增加有关。

宋代市舶司比唐代增多。北宋初生在广州设立,继而在抚州、明州、泉州、密州板桥镇(山东半岛)设立;南宋时增设温州、江阴两处市舶务。国内商船出海须由市舶司批准,国外商船来后也需先向市舶司报告。

对来自外国的船货,属禁止物品市舶司全数收买,不得入境交易。一般货币也要收买一部分,称博买,然后才允许上岸贸易;对外商自卖的部分收取十分之一入口税,称“抽解”。宋高宗说:“市舶之利,颇助国用”,成为重要财源。

宋代对外交流的国家主要有:高丽、日本、越南、印尼、以及真喇、缅甸。与阿拉伯首都马格达也有通商。阿拉伯商人蒲寿康在宋30多年,靠官市舶司。

南宋周去非《岭外代答》、越汝适《诸蕃志》价绍过此非州国家的如埃及、索马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