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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国家而言,社会科学的滞后性既是国家落后的结果,也是导致国家发展中出现麻烦乃至犯颠覆性错误的原因,因为世界政治史上已经有很多国家误信“先进”理论陷于泥淖而难以自拔。具体而言,国家概念是政治学乃至整个哲学社会科学的基础性知识,国家理论不仅仅是政治学的学术问题,更是事关治国理政的政治能力与政治方向问题。

  

   香港问题是流行的国家概念的产物,但这种理论到头来却不能解释香港问题。从2003年反对基本法第23条即关于国家安全的立法,到2014年“占中”事件,再到2019年6月开始的持续性的“反送中”游行示威和暴乱,都是对我们国家治理的严峻挑战,同时也是中国政治学重新认识国家概念的契机。

  

   2019年7月1日上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香港会展中心举行酒会,庆祝香港特区成立22周年。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左三)和梁振英(左二)、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中)、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主任王志民(左一)等嘉宾出席酒会。中新社记者 张炜 摄

  

一、对流行的国家概念的反思与重构


   流行的国家概念就是马克斯·韦伯的说法:国家是在特定疆域内排他性地拥有暴力的政治机器。就是说,只要一个国家拥有强力机关去保卫最高主权,国家就立得住了,而且看上去国家很强大。韦伯的国家观无疑是基于欧洲历史的写照,即经过长期战争而打出来的一族一国这样的“强国家”。

  

   基于欧洲历史经验的国家概念不能有效地解释非西方国家、尤其是一些亚洲和整个非洲国家的事实。在亨廷顿的学生米格代尔教授看来,很多非西方国家很难组织起来,政府只是众多社会组织中的一员,正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属于典型的“强社会中的弱国家”。这是对韦伯国家观的重大发展,能够更好地理解发展中国家的国家建设进程。

  

   但是,无论是韦伯的国家观还是米格代尔的国家理论,都是一种“结果性”概念,只不过二者在“结果”上有所差异而已,即一个是“强国家”的叙事,一个是“弱国家”的叙事。事实上,国家建设是一个“过程性”概念,第一步首先得获得国民性认同或者族群认同;第二步才是排他性地拥有暴力机器——族群不认同的话排他性的暴力机器就是虚设的;第三步是国家主权代表者能将国家组织起来,组织不起来的国家不是现代国家。

  

   基于此,我们给国家的定义是:在特定疆域内获得国民性认同、拥有排他性暴力机器并被组织起来的政治组织。也就是说,国家所以为一个现代国家,前提是获得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阶级、不同地区的民众的“国民性认同”,即大家都认同自己是这个国家的公民。没有这个前提,排他性暴力机器就不是有效的,组织化国家更困难。那么,“国民性认同”是怎么完成的呢?

  

二、国家是怎么诞生的?

  

   比较政治学有大量的国家、尤其是现代国家是如何诞生的研究,基本上归位两种路径:战争和意识形态教化。

  

   基于中世纪欧洲城邦式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转变过程,著名历史社会学家查尔斯·梯利的惊世之语就是“战争制造了国家,国家发动战争”,即国家是战争的产物。这个论断其实和毛泽东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说法如出一辙——“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里的“政权”不是指“政府”,而是统治国家的权力即国家主权。也就是说,古今中外的绝大多数国家的诞生都是战争的产物,赢家成为国家主权者,自然掌握了排他性暴力机器。

  

   “枪杆子里出政权”、“党指挥枪”,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建立了新中国

  

   但是,马上得天下不可以马上治天下,那样的统治成本太高,政权也不会长久。因此,在成为主权者之后,聪明的统治者都立即寻求政权的合法性——老百姓的认同和支持,这个功能非意识形态教化不可。汉承秦制,“废黜百家,独尊儒术”是最为成功的意识形态立国典范,从此确立的“文教传统”不可撼动,任何统治者要想在中原大地长久存在下去,都要自我儒家化,如满清皇帝三番五次去拜孔庙。

  

   现代西方国家更重视文化权力,资产阶级革命之后的政权不但不需要财政能力的维持,更需要合法性知识产品,其中大学和各种貌似中立的非政府组织都是文化产品的重要生产者。

  

   一句话:国家靠战争制造,国家存续主要靠意识形态教化。如果一个国家或者国家的部分地区只有暴力垄断权而无意识形态权力,这个国家或地区早晚会出大麻烦。也就是说,抽象的国家主权要靠实实在在的治权去实现。

  

三、国家主权依赖于不同层次的政府治权去实现


   国家诞生后,随时遭遇保卫主权、实现主权的政治,而主权不会自动实现,靠主权代表者即政府去实现主权者意志。但是,一定要认识到,作为主权(即政治权力/国家权力)代表者的政府,其权力也不是铁板一块,在各国实践中,政治权力是军事权力、司法权力、意识形态权力和经济权力的综合,除非主权者同时掌控了所有这些权力,否则国家主权就会被削弱甚至被冲击。

  

   作为国家主权最重要支柱的军事权力,都为主权者直接掌控,因此军事权力都是主权捍卫者,一般不会成为主权的颠覆者。关于司法权力,就西方政治传统而言,司法权甚至在政府之上,因此实行了西式制度的非西方国家,有不少案例告诉我们,司法权力成了政治动荡的来源之一。关于意识形态权力,其载体不但有文化部门、教育部门、学校,还有媒体,谁掌控了这些部门,谁就代表了自己利益的政治权力,国家主权会受到严重伤害,所以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有中国学者提出“文化主权”概念。关于经济权力,虽然政权需要发达的“经济再生产”即财富的支持,但是经济权力是弥散性的,可以用来支持不同性质的政治权力,所以才有历史上政治动荡发生在经济繁荣的很多案例。

  

   可见,政府治权就是主权实现的过程,说治权代表主权也不为过。正是因为治权与主权的内在统一性,中外历史上治权与主权相冲突的几个著名案例,最终结果都有违初衷。

  

四、结语:香港问题验证了、也丰富了国家理论

  

   香港问题是时代的产物。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社会科学的贫瘠性状况众所周知,我们没有关于国家的更多、更好的知识储备,那时候的政治学认为有了军事权力就拥有主权,这种实践的理论基础就是典型的韦伯国家观。

  

   这种理论反映在实践上,作为特别行政区的香港被授予高度的自治权,主权者只有军事权力,而司法权、意识形态权力都不在主权者手里,长久以往,必然出现“国民性危机”即国家认同危机。几年前,“港独”还只是几个人的叫嚣,今天已经演变为规模很大的思潮乃至政治暴乱。在国家建设意义上,我们认为中国的“国家认同”尚未完全达成,从而为国家治理带来严峻挑战。

  

   相当一部分香港人拒绝国民教育,并将其视为“洗脑”

  

   另一方面,香港问题也验证并发展了国家的概念。第一,主权者仅仅垄断暴力机器是远远不够的,国家所以为国家的前提是解决“国民性认同”。第二,主权依靠不同层次的治权去实现,即主权和治权具有内在统一性,失去治权,最终必然伤及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