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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物进化论的进展

生物学史上,法国博物学家拉马克(J.B.Lamark,1744-1829)率先系统地提出了生物进化论。他的思想集中体现在他于1809年出版的《动物哲学》一书中,主要内容是生物界有等级,并具有按等级向上发展的趋势。

进入20世纪以来,一些生物学家对达尔文的学说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形成了许多新的学说,其中较为突出的是被称为“新达尔文”和“现代达尔文主义”的两种学说。新达尔文主义的代表人物是德国生物学家魏斯曼(A.Weismann,1834-1914)。他继承了前人有关遗传物质基础的观念,提出了以种质连续性基本原理的种质选择论(简称种质论)。所谓种质,是指生殖细胞,指生殖细胞核中的染色体。所谓种质连续性,是指生殖细胞代代相传。生殖细胞可以分裂出生殖细胞和体细胞,即新代种质可以产生子代种质和体质,从而保证生物的世代延续。魏斯曼的种质论继承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的观念,又给自然选择以新的含义。现代达尔文主义的代表人物是美国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基(1900-1975)。他创立了综合进化论,从种群的水平上重新认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他早期提出的基本原理有两条:第一条说种群是生物进化的基本单位,必须从群体遗传学的角度来研究生物进化的机制;第二条说突变、选择、隔离是物种形成及生物进化过程中的三个基本环节,其中突变是生物进化的基本材料,通过自然选择保留适应性的变异,隔离扩大和巩固这些变异,从而形成新物种。后来他根据自己的科学实验和当代生物学的有关材料,改变了自然种群结构及其自然选择的看法,认为自然选择中既保留了有益的基因,也保留了有害的甚至致死的基因。

自然选择是达尔文的伟大发现,但达尔文提出的选择机制比较笼统和简单。魏斯曼的种质选择论把选择的机制加以具体化,指出选择的对象是种质,是生殖细胞。杜布赞斯基所创立的综合进化论则对达尔文的选择论作了重要的阐述和补充,特别是后来提出的关于自然选择的各种模式。种质选择论继承了遗传物质基础的观念,进入基因论领域,但没有从群体水平上加以研究和说明,综合进化论则引进了群体遗传学原理,弥补了基因论的不足。当然,综合进化论仍不是完美的,还有许多地方有待于更进一步的证明。